时间:2024-12-14
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对于在北京工作的职工来说,了解如何提取公积金及所需材料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提取北京在职公积金所需的相关材料。
正文:
一、提取条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在北京,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 租房自住的;
7.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所需材料
以下是提取北京在职公积金所需的主要材料:
1. 提取申请书:职工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提取原因和金额。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 租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将提取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2. 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无误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3. 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
4. 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 银行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结语:
提取北京在职公积金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并不复杂,但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务必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提取过程。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公积金提取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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